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深圳市入职体检帮忙,如果有需要请联系

    2024-12-03 03:46:01 1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女性注意:

    1、女性月经期避免做妇科、尿、便常规及经阴彩超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未检项目。

    2、妊娠期间避免进行X线及妇科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

    3、行妇科彩超检查前请憋尿后受检。

    4、妇科及经阴彩超需在月经干净后5-7天进行,受检前禁阴道用药,避免性生活。

    依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第(十四)款: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诚信靠谱的服务团队专心为广大顾客提供优质的专人专办服务请咨询流程,各类体检咨询,各种体检流程咨询,健康建议,诊断请假咨询流程、为你提供省钱的策略,合理解决方案,代办事跑腿,专人为您提供符合您实际情况的方案,如果有需要请联系,二十四小时在线,若回复不及时,请直接来电咨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2219 次     店铺编号3522848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好教育     颜艳珍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