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考试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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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2)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3)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4)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5)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考试时间
(1)该考试每年进行两次,次在该年的5月中旬,第二次在11月中旬,补考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相同。
(2)考试级别的时间及内容安排(参考2018年11月)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试
上机考试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试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试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考试级别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发放相应等级的证书,该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盖红色印章及各省的钢制印章方属有效。(注:该证书全国通用)
补考
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无论几级,若有成绩不合格,则合格成绩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绩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绩合格(可获得证书),都不存在考试成绩保留与否的问题。省级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由于各省政策不一,部分省份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一次没有过,可以参加补考两次。(要注意哦~)
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心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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